新疆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彦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彦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5月22日消息,在中央第六巡视组的指导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2014年首轮中央巡视工作于今年3月展开,其中,中央第六巡视组进驻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计划,其巡视时间为两个月(3月31日-5月30日),目前巡视已进入尾声。
参照2013年的两轮中央巡视,被巡视地区或单位都不乏官员因巡视组移交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被查处,不过,直接指出“在中央巡视组的指导下”被立案审查的案例并不多见。
据新疆警察学院官网报道显示,李彦明最后一次公开活动在5月16日。当天下午,李彦明等领导出席教职工大会,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复验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全体教职工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新疆警察学院于2012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2013年7月正式挂牌。新疆警察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4月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新疆人民警察学校合并成立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在升为本科学校之前,李彦明就曾长期担任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根据官方消息显示,学院成立之后,李彦明继续担任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之职。
今年3月31日,中央第六巡视组组长张基尧在巡视新疆工作动员会上指出,根据中央部署,巡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同时,对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此前,新疆纪委监察厅曾向媒体通报称,2013年,新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逾1.1万件(次),立案调查1147件,结案1055件,处分123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62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
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央巡视组进驻地方、单位,一般为期2个月左右,巡视结束将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情况。而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在情况反馈后2个月内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按要求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以适当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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