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抄袭案宣判 周静赔偿13万元
编剧余飞公开判决结果
法院民事传票
5月8日,中闻律所王国华律师处透露,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今日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据王国华律师介绍,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此前,5月5日,有记者获悉,沈文文诉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及当当网侵害著作权纠纷首案将于5月8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
小说《锦绣未央》
小说《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静所写,并自2012年6月起陆续对外发表,该作品在发表后曾一度成为当时的热文,吸引不少读者的目光,但被质疑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从未停止。2016年,由《锦绣未央》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式播出,使得抄袭的质疑愈演愈烈,有数据显示,该书涉嫌抄袭200余本小说,在所有294章的内容中只有9章未抄袭。
电视剧《锦绣未央》海报
对此,多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于2016年11月共同发起维权行动,并有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告至法院,称其未经同意便在《锦绣未央》中大量抄袭自己的文字,且在大量作者和读者的抗议之下,仍未停止侵权行为,反将侵权作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手机游戏和漫画,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索赔200余万元。随后,知名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也加入了诉讼的行列,据统计,该案共涉及包括《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重生之药香》等在内共计18部权利作品。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先对《身历六帝宠不衰》一案进行审理。《身历六帝宠不衰》由沈文文(笔名:追月逐花)所著,并于2009年在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曾表示,《锦绣未央》涉及抄袭《身历六帝宠不衰》的部分经过详细的统计、核对发现涉及语句580处,涉及情节118个。作家维权团队方面的律师也在辩护时指出,虽然侵权作品改编了人物的名称,但故事的情节、场景,细节的描写,完全一致,这些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借鉴的范围,构成了对原告权利作品的侵权。
王国华还表示,“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认为,《锦绣未央》不构成抄袭,属于通用语句,并坚持作品是由独立创作完成,但被告代理人并没有明确说明不构成抄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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