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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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3·21”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派出由翟青副部长带队的11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22日凌晨,生态环境部11人工作组抵达响水县爆炸事故现场,即刻开展工作。
3月22日凌晨1时,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救援处置工作。
22日凌晨3时,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连夜视察事故周边现场,实地详细了解消防废水去向及周边水系情况。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查看分析,工作组认为,事故发生地距离最近的灌河河道不足2公里,距离灌河入海口仅十几公里,事故中产生的污染废水一旦进入灌河,将会使后续工作陷入被动,因此,处置工作的关键在于坚决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必须第一时间截断园区入灌河排口。
通过现场排查,工作组与当地有关部门确认,决定对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和新农河三条入灌河河渠进行封堵,通过筑坝拦截的方式,在园区内形成约3.5平方公里的封闭圈,防止污染废水向南部河网扩散。
当晚,部队官兵和民兵连夜施工,对三条入河河渠实施封堵。截至22日上午,封堵工程已大部完工。工作组要求,不仅要紧盯污水排口进行封堵,还要严密封堵雨水排口,杜绝污染废水从雨水管道进入河道。根据安排,相关部门接下来还将对封堵情况进行排查堵漏。
22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紧急召开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迅速编制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盐城、扬州、连云港、苏州、南通、泰州、淮安、江阴等监测机构继续对事件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外灌河地表水、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目前,事故现场共布设14个环境监测点位(其中,水8个断面,大气6个点);从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盐城、连云港、苏州等7个设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紧急调集的126名应急监测人员[出动24台专业监测车辆、携带35台(套)专业监测仪器]和5名专家,继续在现场紧张工作。下一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同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