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尚网 > 资讯 > 热点 > 盐城爆炸化工公司曾被安监部门通报存13项安全隐患

盐城爆炸化工公司曾被安监部门通报存13项安全隐患

时间:2019-03-22 10:07:29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 张熙廷 实习生 向成之)今日(3月2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江苏盐城消防了解到,该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目前爆炸物质及伤亡情况暂不清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涉事企业曾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处罚款,并曾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13项安全隐患。

今日16时许,新京报记者从盐城消防了解到,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目前,爆炸物质及伤亡情况暂不清楚,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化苯等制造并在厂区范围内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2016年7月,该公司曾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处以罚款;2017年9月,又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处以罚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18年2月7日发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出现在有关安全隐患清单中,共有13项,具体如下:

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9、部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不匹配,如供应科没有对采购产品安全质量提出要求;

10、现场管理差,跑冒滴漏较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标识模糊不清,现场无风向标;

11、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安全措施无确认人、可燃气体分析结果填写“不存在、无可燃气体”等;

12、苯、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充装点距离泵区近,现场洗眼器损坏且无水;

13、现场询问的操作员工不清楚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置情况和报警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硝化车间可燃气体报警仪无现场光报警功能。

标签: 盐城爆炸化工公司

分享到: